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孙伟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 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5-05-21 15:08:02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孙伟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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