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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洪波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发布时间:2015-03-19 11:06:05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洪波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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