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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吴丽波等与曹君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14-12-12 12:53:39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吴丽波等与曹君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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