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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双管齐下”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发布时间:2014-11-28 16:52:31


    宁安法院在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确定了“两步走”、“两结合”的工作思路,对执行过程中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协调各司法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一、活动开展两步走,内外联合促执行。

    宁安法院针对辖区恶意逃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现象较多的实际情况,认为做好该犯罪行为的惩治工作不仅对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而且对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弘扬法治精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该院党组确定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一是由法院牵头协调检察院、公安局,明确辖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此类犯罪行为的,及时形成案件材料,公安机关确定对该类犯罪的立案标准,所需的法院提供的具体材料及相关情况信息,检察机关确定对公安机关立案情况的监督标准,审查起诉的具体要求等等;二是法院执行局及相关部门对多年来涉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出此类犯罪行为的辖区基本特征,该类犯罪在辖区内显现的各种情形等。通过上面两个方向的努力,制定辖区内三机关在打击此类犯罪专项活动中的《工作方案》。

    二、活动实施两结合,惩戒违法全覆盖。

    该院为实现专项活动的最大成果,确定了两结合的工作方法:一是紧紧结合执行案件数据核查工作进行。由于执行案件数据核查工作涉及近26年的案件信息,一些多年未结或未执结完毕的案件将逐步浮出水面,大批逃债“老赖”将在此活动中集中暴露。结合数据核查活动将从根本上筛查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情形,对该类犯罪能够实现全覆盖的打击惩处。二是紧紧结合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工作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工作是多领域的,包括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但一些“老赖”还是“无动于衷”,这样对一些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将更有力地打击此类行为,剔除犯罪行为人的侥幸心理,维护法律的权威。同时,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工作掌握了一大批的“失信人”,这些“失信人”存在着一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结合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工作将使两项工作有效衔接,构建惩戒的一体化体系,更好地实现打击惩处功能。目前,宁安法院在两结合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筛查出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31起,随着工作推进将陆续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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