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法院在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中,突出执行案件数据核查、补录工作,认真落实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的专项活动精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克服时间短、任务重、人员少等不利因素,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于11月初开展执行案件数据核录、补录工作。
一、领导重视,科学部署
自牡丹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会议后,宁安法院院长郑涛高度重视,当天紧急召开党组会议,了解专项活动开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专项活动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亲自带队,成立三个工作组:一组由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三个基层法庭具体负责1988年4月至2006年12月执行案件的数据核录工作;二组由执行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对2006年底至今的执行案件网上校对;三组由政工科、办公室全力配合,做好卷宗流转及人员联络工作,确保此项活动的圆满完成。
二、规范流程、明确职责
宁安法院党组决议作出之后,对工作开展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首先由办公室对执行卷宗根据年份、承办庭室进行分类备查;接着由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三个法庭调阅卷宗,具体核查;然后由核查庭室对执行完毕的案件以及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全面统计,建立台账,做好登记;最后由执行局综合科对没有完全执结的案件和网上信息不全的案件进行信息补录。
三、严格要求,确保准确
在工作的开展中确定了“三个核查、三个对照”的工作原则。一是档案室清理卷宗登记与各个执行案件办案庭室受案登记的核查、对照;二是核查人员对执行卷宗是否执行完毕的依据与办案庭室案件结案方式登记的核查、对照;三是案件实际执结情况与全国执行信息网上记载的核查、对照。通过细致的反复检查、核对,力求全院执行案件信息准确清晰。
经过几天的紧张核查工作,完成核录案件2000余件,补录案件50余件,随着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宁安法院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定将圆满完成数据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