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庭排期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胜春犯盗窃罪一案。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发布时间:2014-11-24 08:38:10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胜春犯盗窃罪一案。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