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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吴丽波与贾君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发布时间:2014-10-16 12:30:00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吴丽波与贾君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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