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张桂生与北石村委会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发布时间:2014-10-10 11:42:01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张桂生与北石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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