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公开审理侯宪岭与郭志平、刘凤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4-08-15 13: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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