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庭排期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公开审理郭宝祥与徐晶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发布时间:2014-08-08 10:39:48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公开审理郭宝祥与徐晶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