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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马海波、陈洪林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4-07-25 12:38:59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马海波、陈洪林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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