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审判工作能不能搞好,需要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主要包括政务和事务两方面内容,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笔者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一、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动性
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承载着为法院全面履行各项职能提供后勤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的具体运作、经费物资的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与其他行政工作相比,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法律性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规定,必须符合审判工作内在规律的要求。比如修建审判法庭不能单纯地说是改善办公条件,这是对审判法庭的法律含义的理解不够深刻,也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办公条件和装备,是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感知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窗口,是社会各界感受人民法院公正形象、司法文明、法律权威和综合实力的标志。司法行政工作就是要处处体现法律的精神,法律的需要,法律的内涵。同时,二是保障性强。法院的行政保障功能是一种特殊的司法保障,其任务就是保障司法权的正确实施。司法行政依附于司法而存在,保障司法独立、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所以,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创建“公信型法院”的重要保证。因此,尽心竭力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只有提高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不断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主动性。
二、找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
长期以来,由于受制于传统的封闭性管理体制的束缚,至今仍然沿袭着以行政化手段为主要管理方法的落后机制,加之专业司法行政管理人员的缺乏,检查监督职责不清,司法管理制度缺失和不规范,严重制约着基层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迟滞着法院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个别同志对司法行政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审判轻管理,认为服务保障工作既辛苦又累人,低人一等,因此业务学习抓得不紧,应该掌握的技能没有领会,应该钻研的业务没有精通,个别同志缺乏进取精神,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没有紧迫感,不够积极主动,敷衍塞责,疲塌马虎,应付了事,效率低,质量差。二是机关职能交叉。当前基层法院的行政机构的设置,基本上沿用了计划经济年代的模式,没有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在人员配备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靠临时工作人员完成;在管理层次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一般要经过三至五个层次,效率低下;在职能上,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职能模糊现象;在工作任务的分配上,不少单位存在“以人定事”现象,谁能干就让谁干,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司法行政工作涵盖法院的经费、车辆、服装、资产、档案等管理和一切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的各项服务保障,行政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和完善一套规章制度。从目前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看,尽管大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还很不全、不细,缺乏具体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抓得不死、落实乏力,有了问题是临时搭班子、抽人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工作没有秩序,考核没有标准,奖惩不能到位,使行政管理处于一种紊乱状态。四是经费保障欠缺,管理难度加大。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及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行政管理难度大、压力重,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这就给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不断提高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针对性。
三、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效性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提出的重要战略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要想做好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法院审判这个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忠实履行职责,尽心竭力工作,讲学习、定制度、抓管理、重落实。努力达到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办公信息化,为法院全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做到甘愿服务、想着服务、热心服务,树立“三服务”的思想,即忠心耿耿围绕党组工作服务,诚心诚意为部门和基层法庭服务,真心实意为干警和当事人服务,决不能因为事务繁杂、锁碎而埋怨,甚至发牢骚,确保文稿起草、文件校核、公文处理、活动安排、机要交通、安全保卫、后勤管理、接待协调、会务保障、业务工作等高质量。二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大局意识。司法行政人员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要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和作用,遇事多通气商量,不自作主张、不信口作答,勤请示、多汇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一起干。要牢固树立法院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虽然不是在审判战线工作,但是要有不能因为自己失误影响全院工作的思想,把高标准高质量地干好工作当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来对待,时时处处事事想着工作。三是加强内外协调,当好桥梁纽带。司法行政工作承担着对上对下和对外对内联络协调的重要任务,也是展示法院形象的窗口和门面。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做到“六勤”。即眼勤、耳勤、脑勤、手勤、嘴勤、腿勤。围绕为院党组和院领导决策工作做好“贤内助”、当好参谋和助手,为院党组和院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帮助。要努力加强与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和援助,做到对内协调有方,即内部主动征求意见,倾心听取呼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争取支持和理解。对外联络顺畅,即创造一个宽松、和谐、友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如加强与财政、国土房管、城乡建委等部门的协调,争取办案经费和加快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的建设。四是突出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审判。如果说审判工作是中心,那么司法行政工作就是审判工作的坚强后盾。司法行政工作要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放在如何保障审判这个中心工作上,想方设法为审判和执行工作保障好,为广大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服务好。努力达到法院的环境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可靠、配置合理、秩序正规、便于管理、有利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围绕法院审判工作这个中心,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工作主题,就必须加强法院的各项基础建设。如大力推进和加快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同时,司法行政不仅要为法官提供一个技术操作平台,而且还要开发具有适应审判工作特点的软件系统,增添法院审判活动所追求的公正与效率的说服力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廉洁和公正,可以使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更加及时有效,可以使国家宝贵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使用,可以使国家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从而有效提升国家的司法权威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应有形象,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