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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冰、史小龙犯盗窃罪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4-07-11 11:22:17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李冰、史小龙犯盗窃罪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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