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庭排期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马涛与颜炳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发布时间:2014-07-04 11:11:59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马涛与颜炳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