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中, 宁安法院采取三项有力举措不断强化巡回审判工作,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开通巡回审判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当即立案,具备开庭条件的当即开庭,对巡回审判案件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并对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
二是实行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相结合。改变以住“坐堂问案”的审理习惯,以三个派出法庭为前沿阵地,并在所辖乡镇增设法官工作站,选择在田间地头、厂矿企业、村民院落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里等场所开庭。
三是对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定期考评。对巡回审理的案件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巡回审判案件台帐,并结合巡回办案的数量、效果及巡回审判的信息、调研、宣传等资料,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考评,不断完善和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机制。
今年上半年,该院干警共到巡回法庭工作站工作48个工作日,就地立案78件,巡回审理107件,其中有95件案件及时得到妥善调处,3月25日该院通过巡回法庭办案,为原告海浪镇农民工王某与被告木器厂经理葛某当庭调解的欠薪案在牡丹江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和《法治进行时》栏目播出,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